前不久,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批,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其中涉及到取消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的地方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办展项目审批。屡受诟病的会展批文制由此将退出历史舞台,备案制(抑或是更符合市场规律的制度)呼之欲出。
仔细盘点,会展业近年来的改革举措不少:从去年的国务院15号令到紧随其后的展览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从建立政府退出主办市场机制再到即将取消的会展业批文制,我们看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和力度,也看到了会展业市场化的希望。
但是,会展业究竟该如何市场化?会展业离市场化究竟有多远?隐忧来自以下两个方面:下面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其一,会展业本身的特殊属性。
展会也好,场馆也好,承担着产业升级、区域发展乃至国家战略布局的重要使命。结合国家战略部署举办某场会展活动,为某场会展活动兴建某个场馆,这是常态也实属情理之中,但这种情况该如何市场化?
政治使命尚可以理解,还有一种情况不太能接受,因为“市长”或班子调整,城市战略发生转移,原定的会展项目夭折,已经开建的场馆烂尾,这种情况也并非没有,“市长”与市场该如何取舍?市场拼不过“市长”的情况在会展场馆建设中尤为常见。
笔者经常碰见这种情况,场馆规划要听听市场的声音,于是召集会展业各路人马召开论证会,只不过论证前提加了种种限制,比如规模已定,市长说了要建20万平方米;外观已定,即便它有种种功能上的硬伤,因为能代表城市形象。
我们能说这种现象不对吗?建酒店、商场或写字楼,市长可能不会过问,但是建会展中心,很少有市长不过问。正是因为会展业扮演的这种特殊角色,注定了会展业全盘市场化的难度之大。
其二,会展业还有另外一种尴尬,承担着高大上的历史使命,背负着政府和各行各业对其寄予的厚望,但却没有相应的行业地位。
我国尚未形成全面统筹协调会展业的管理体制,没有明确的全国性会展业主管部门,这与会展业本身内涵不清有一定关系。
市场呼吁“大会展”概念,至少会议和展览应该融合发展。但现行管理机制还是展、会分离,重展轻会。目前,较为明确的是展览业归属商务部及各地商务委,而会议业归属不详。
会展业市场化的理想情况应该是:在会展生态圈中,政府能作为生态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营造健康有序的商业生态环境;行业协会能发挥专业职能,对行业的前瞻性发展进行深入研究,给企业提供更多务实的服务和帮助;企业则能焕发生命活力,各显身手。希望这不要成为虚无缥缈的乌托邦。